业务介绍
商标分割申请有一定限制条件:
1、时间限制:需要商标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2、分割申请的适用范围: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商标分割申请的类型和要求:
(1) 单个类别的产品分割,部分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予以驳回的,可以申请分割,将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分割为另一件申请,重新生成申请号,予以公告。
(2) 一标多类的产品分割,部分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予以驳回的,可以申请分割,将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分割为另一件申请,重新生成申请号,予以公告。
1、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申请
2、填写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递交商标局
3、商标局审核分割申请及其他材料
4、准予或驳回分割
5、申请人决定是否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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